收藏/书签
赠送鲜花
贵宾推荐
评论本书
字体颜色
背景颜色
保存设置
还原设置
| 十三对韦贝贝兄说:我让步了 | |||
|
今天中午才一下班就被朋友一把拉住,虽然看上去表情急迫却又不象是请十三吃饭,十三就知道事发了,贝贝兄很生气,虽然依旧是满嘴道歉的话,却字字带刺,所以后果很严重。 不过人要先能承认自己的错误,才能理直气壮的批评别人,所以十三也要尊崇这个规律,要先承认自己的过失:我不应该直接在书中以你的笔名恶搞,现在已经纠正了,帖子也会修改的。但是在这之前有些事情还是要说一说的。 先说说广告。十三向来对来书评区做广告的书友是持欢迎态度的,在删除贝贝兄的广告之前,还没主动哪位书友的广告,非但如此,精华充裕时还会加精,稍微熟识的还会置顶,就象一位仁兄说的,大家都是码字的,该相互提携才是。十三最大的收获还是在书评区结识了许多的好朋友,受益颇多,象长枪,了了都是如此的相识、相知的。(顺便插一句,十三和了了自相识起就惺惺相惜,深知其人既不是蛇,也不是鼠,更没和谁一窝) 说到这里问题就出来了,既然十三不反对书友在书评区发广告,却为什么偏偏和贝贝兄过不去呢?先是删后是封,最后干脆撰文已抨之?难道十三与贝贝兄前世有过节不成? 前世的过节自然是没有的,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无外乎在这两个人的处事观点上。 先说十三。十三笔名全名为南海十三郎,武林中有云:南海剑派,剑走偏锋。而历史上真正的剧作家南海十三郎,也是一副硬脾气。十三选此笔名,至少是在心中有相似性格的认同感吧。 十三少年时身体孱弱,常被同学欺辱,后学了一点武艺,便借从军之机,游历云南。其人欣慕游侠做派,尝或以武、以言犯禁。89年终被长官处以禁闭之罚。除役,风骨不改,后互联网出现,十三尝以刀笔为投枪,抨击时弊,然其文不是被封就是被锁,怒之,自创《剑出鞘实事评论》网页,于半年后终被封。致此时,十三以年过三旬,猛醒“没钱是万万不能的”思之又别无所长,闻:网文兴,金万两。遂投身架空,不果,有友人劝曰:如今YY兴,种马盛。十三无奈,挖空心思得一俗名《癞蛤蟆专吃天鹅肉》,成书,虽为都市,其间愤世嫉俗之言尚有之,盖系前期文风之影响耳。 十三是如此死硬不知悔改的家伙,贝贝兄又如何?十三对其人并不了解,但敢断言其生活现实中系一好人,唯著书起名猥琐了些,属标题党一类,这到无所谓,十三的书未尝也不是标题党。至于广告,前面说了,更不是问题。十三不赞同有些广告无用的言论,说白了,封推、重推也是带广告性质的,作为新人不广而告知,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的作品,如何能有前途?即便打广告作用不大,至少也使心中安稳了许多。关键是广告该怎样打?广告词内容猥亵到也罢了,还到处乱发,到处乱发到也罢了,还偏偏不听劝告。 记得贝贝兄第一次到十三处发广告,十三把广告删了,还专门在书评区留言(书友可去察看)大意是:“书友来广告是欢迎的,但言词不要太下流。”如何,算是中肯吧。可没两天人家贝贝兄又来了,广告词一个字没改。十三只有封了他的。 后来贝贝兄委托了了前来表示歉意,十三并不以为然。其实贝贝兄在广告词里也确实注明了:新人不容易,如果您觉得此广告影响到了您的心情,请封掉我的号,叩首!”也许贝贝兄至今还不明白,他最大的错误其实就在这里,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拿了肉麻当有趣,又是何苦呢? 最后十三再阐明一个观点:十三不是神也不是仙,也就是一个不入流的写手,但是大家作为写手,无论自己承认与否,其实对社会都是有一点责任的,毕竟你写的东西有人再看,你传播了一点东西给他们。 虽然十三人气不怎么高,但是如果贝贝兄能不再那肉麻当有趣,十三随时欢迎你回来来广告,如果大家熟识了,甚至成了朋友,置顶,章推又算是什么呢。或许你现在不希罕了,但是十三依然诚恳。 此致(男儿膝下有黄金,叩首就免了) 十三即日。 |
上一篇
目录
下一篇
收藏/书签
赠送鲜花
贵宾推荐
评论本书
正在加载,请稍后...
